室温未达21度 租客可投诉
寒流浓罩多市,多伦多市府市政牌照及标准委员会(Toronto Municipal Licensing and Standards Committee)昨日提醒市内出租住宅业主,他们出租单位室内温度必须起码达至摄氏21度。
署理行政总监布力克斯(Bill Blakes)接受电话访问时回答说:“到现在为止,已经收到30、40个电话投诉。”
他说大部分是轻微的暖气和隔热问题,他们和大厦管理处联络后问题都一一解决了,倘若一座公寓没有暖气,他们就会立即提供协助。
行政总监高宾(Pam Coburn)指出,寒冬期间,没有租屋住客应忍受暖气不足之苦。当局于这段严寒期间已安排官员当值,调查租住单位暖气不足之投诉,及就紧急情况提供协 助。住客遇到单位暖气不足问题,可致电Access Toronto:(416)338-0338,热线由周一至五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5时运作。办公时间后电话:(416)392-7149。
市府指出,倘若住客感到租住单位寒冷,住客应先检查:(1)门窗适当关闭和封好、(2)暖气炉有电供应、及(3)家私摆设并无阻隔墙脚暖气口。如采取这些 措施后,住客仍感到租住单位太过寒冷,住客便应口头通知租住单位业主或住宅管理经理。如再无效,住客可致电上述热线投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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